在本文中,我們討論的主題是 如何與神立約,根據經文。 而且,在這個時代,有各種各樣的人想要教授它。
如何與神立約?
目前,有幾個基督教會的教派在他們的講道中使用,以激勵信徒與上帝立約。 無論是為了祝福、繁榮、孩子的幸福,還是為了家庭、家庭、康復等。
此外,他們在契約中涉及金錢因素,即付出以獲得利益。 不想下判斷,因為你要的是根據聖經對這個問題進行反思:人能與上帝立約嗎?如何與神立約?
作為基督徒,我們既要尋求神,也要加深對神的認識。 用他所說的固體食物餵養我們,因為正如使徒保羅告訴我們的:
以弗所書 4:14-15(PDT):14 所以我們不會表現得像孩子,我們也不會像漂流的船 被那些試圖用他們的陷阱欺騙我們的人的任何新教義所迷惑。 15 相反,我們會成熟,在各方面都像基督,用愛心教導真理。. 基督是頭.
因此,建議是查考聖經,以建立聖經基礎,並能夠用聖靈辨別在上帝眼中什麼是正確的。
締結契約的意義
要知道締結契約是什麼意思,首先要知道契約這個詞的概念或定義。 西班牙皇家學院 (RAE) 的詞典逐字定義為:
契約:承諾遵守規定的兩個或多個當事方之間的協議或條約。
這導致我們提出以下問題:
- 你能單方面同意上帝嗎?
- 誰是人強迫上帝與他立約?
- 我們能強迫上帝這樣做嗎?
如果基督徒最安全的地方是處於神的旨意的中心,我們怎麼能期望強迫神做一些超出他完美旨意的事情呢? 認為這是完全荒謬的。
聖經中上帝的約
如果我們尋求關於 如何與上帝立約,最健康的就是去聖經裡找。 在那裡我們將認識到,上帝與人訂立了與上帝的旨意或計劃有著內在聯繫的聖約。
所有這些計劃都是上帝對人的計劃,決不是人制定的。 聖經中提到的上帝與人的主要盟約可以在以下聖經引文中閱讀:
- 創世記 9:9-17:神與挪亞立約。
- 創世記 17:17: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
- 民數記 25:10-13:上帝設立的永久聖職之約。
- 2 Samuel 23:5: 上帝與大衛立的約。
- 耶利米書 32:40:上帝的新約:
40我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不向他們行善,我必不後退,我要將我的恐懼放在他們心中,使他們不離棄我。 (耶利米書 32:40 NLT 1960)
我們知道上帝按照他完美的神聖計劃實現了所有這些,並且他將以同樣的方式實現他的話直到時間的結束,阿門!
關於上帝如何賜福給我們,聖經怎麼說?
在神與先祖亞伯拉罕的約中,神發誓要祝福他,他親自發誓。 我們從來沒有看到神讓亞伯拉罕發誓,也沒有看到亞伯拉罕要求與神立約。
是上帝親自告訴亞伯拉罕他會祝福他,他自己發誓作為他會遵守諾言的標誌。 他甚至沒有問亞伯拉罕是否接受了這個盟約,他只是給了他一個命令,他就遵守了。
亞伯拉罕的順服被視為他的義,他使他成為上帝的朋友。 這就是我們作為信徒必須做的:服從並相信上帝已經應許給我們的東西。
在聖經中你可以閱讀關於服從的內容,進入這裡並閱讀這些 服從的詩句 為了上帝的愛。 因為討神喜悅的最好方法就是遵行他的旨意。 因為我們必須明白 我們是地球的鹽 和照亮世界的光。
如果你想建立在馬太福音 5:13 中耶穌的教導之上,你只需要進入這篇有趣的文章,在那裡你將與我們一起學習主想用這些話告訴我們什麼。 最後,我們邀請您閱讀, 我是門.
這篇文章對我來說似乎很偏頗,認為廢除律法比認為耶和華不允許與人訂立契約更荒謬,以至於寫這篇文章的人只摘錄了幾段而忘記了提及:傳道書 5:4 說:“當你向上帝許諾時,不要遲延履行它; 因為他不喜歡傻瓜。 兌現承諾”; 耶和華是聖約之神,當面對特定需要時,需要耶和華的行動以換取導致見證他能力的行動,耶和華不會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