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這篇文章詳細了解什麼是 優先購買權和撤回權 什麼時候使用? 由於可靠的信息,我們向您展示了詳細信息
優先購買權和撤回權
當提到 優先購買權和撤回權 當業主決定將房產出售給我們居住的地方時,我們會談論我們作為一個或多個租戶所擁有的權利。
當我們出租物業時,優先購買權和撤回權使我們在出售時享有優先權。 應該注意的是,這種談判與其他人具有相同的特徵。 這意味著尊重財產所有者期望的銷售價格、條件和購置權。
我們已經看到,優先購買權和撤回權分為兩部分,分別是:
優先購買權
該福利包含在優先購買權和撤回權中,是我們作為租戶授予我們的權力和福利,優先於或優先於第三方購買住房。
我們作為租戶獲得的其中一項條款是,根據法律,業主必須提前通知出售房產的意圖,這樣我們才能提供或通知我們的購買意圖。
如果我們想在優先購買權範圍內保護自己,我們必須在收到我們所租物業的所有者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內這樣做。
為了更多地了解優先拒絕權和撤回權,我們為您留下以下視頻
撤回權
與優先購買權不同,撤回是我作為租戶在出售我居住的房產後所擁有的利益或權利。 作為租戶的這種好處是在某些條件下產生的,這些條件是:
- 我們沒有被告知: 正如我們之前規定的,法律要求我們居住的房屋的所有者提前通知我們出售房產的願望,以便我們決定是否要購買。
- 不同的條件: 我們可以在撤回權範圍內保護自己的原因之一是我們可以合法地驗證向我們提出的條件與向我們顯示的購買文件的條件完全不同。
撤回權也在貨物購買契據交付三十天后到期。 作為租戶,您必須向我們提供一份買賣文件的副本,詳細說明業主為出售房產而設定的各項條件和價格。
權利到期
正如業主對我們的租戶負有責任一樣,他們享有允許在沒有任何類型的通知的情況下進行銷售或被排除在這些條款之外的權利。
業主可以在沒有任何法律問題的情況下出售的情況包括:
- 聯合銷售: 如果業主出售構成單一財產的一組財產,他將被排除在通知我們或我們保護自己的優先購買權和撤回權下。
- 不同的業主一個買家: 這是我們不能依賴優先購買權和贖回權法律的另一個例子。 它通常出現在公寓或建築銷售中,其中有不止一個所有者,但在出售時有一個普通買家,用於整個住宅區。 因此,業主沒有義務通知我們出售,而是出售。
- 放棄權利: 這些權利到期的另一種形式是通過 放棄優先購買權和撤回權的模式。 這是一份經過公證的文件,我們在其中公開了我們不會通過購買我們居住的房屋來獲得的意願。 這可能有很多原因,例如對房產缺乏興趣或 CIRBE 報告不利於我們申請銀行貸款。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關於這些報告的信息,我們邀請您進入以下鏈接 什麼是Cirbe?
有必要知道如何識別這些優先購買權和撤回權,以了解如何在談判中維護我們的權利。 但是,了解任何商品的購買和銷售條件的最佳方式是通過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