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法律體系承認財團的類型為 股份有限公司 他們組成了這個在這個國家生活的團體,他們的特點和程序可以在這篇文章中找到。
什麼是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
La 股份有限公司 它有很大的相似之處,因為兩個協會都是資本家,資本參與比同一合作夥伴的個人類型更重要。
該協會的一個特點是使命不落在股東身上,而是在負責該職能的專家管理者身上; 這位專業的管理者是承擔責任的人,只是一位專業的專家,而不是一個通常不會落在他的合作夥伴身上的當權者。
但執行此類工作的卻是專業的管理員; 專業管理員的代表是僅承擔專業承諾的人,而不是製造流程的當權者。
在這些協會中,資本以創作者在慶祝社會契約時完成或同意的貢獻為食,也就是說,這種資本的生產是絕對私人的; 應該指出的是,他們進入公共儲蓄以構成初始資本或能夠增加它。
和---關聯 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區別, 第一種是指所有合夥人和投資者可以自由出售或轉讓其股份的開放公司; 而限量版只有在購買者是伴侶、他們的婚姻伴侶或出售者的後代時才免費。
公共有限公司的特點
在公司的主要和基本特徵中,可以強調以下幾點:
- 公司形成了一種嚴格的資本主義類型的財團,其中資本是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由於其特殊性,它是最適合大公司需要的司法形式。
- 其章程的合夥人數量可以是一個或多個,個人和個人都是合法的,同時在 SL 的情況下,當只有一個合夥人時,它們被稱為獨資企業。
- 它與 SL 一致的一個報告特徵是,合夥人的承諾僅限於出資。
- 自然的最低股本為60.000歐元,該資本分為名義上的行使或向充電器,這種類型的財團可以通過同步基金會創建,所有操作在創建時貢獻或繼續,行動貢獻依次。
- 在公司性質成立時,資本必須完全註冊並出資至少 25%,隨後按討論記入貸方的金額是上訴的被動利息。
- 公司名稱將使用為財團選擇的暱稱,後跟公共有限公司或其首字母縮略詞“SA”。
- 這個社會由公司留置權奉獻。
有限公司的特徵
在有限公司的主要和基本特徵中,可以突出以下幾點:
- 在組建此類公司時,必須至少有一個合夥人,雖然可以不止一個,但由一個人組成時,僅稱為單一成員有限公司,因此,合夥人可以是物理 或 法律 要素 .
- 股東的承諾,正如公司名稱所言,僅限於出資額,即只對所投入的資金表現出身份的債務。
- 資本被劃分為有限責任協會資本的相等的累積和不可分割的部分,並且不能併入可轉讓所有權的干預; 同樣,它的轉讓受到限制,因為它不是免費的,也不能指定股份。
- 其章程的最低資本必須是 3.000 歐元,這個數字必須在公司成立時全額認購和支付,這意味著它不接受被動利息,即事後支付。
- SL的公司名稱由名稱組成,後跟Limited Company、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或其縮寫“SL”或“SRL”。
- 在希望發出社會合作轉讓的情況下,必須通知董事交付意向,以及要轉讓的合作數量、買方身份和約定價格; 儘管其他合夥人對收購擁有支配性權利,但上述轉讓必須在公開文件中執行。
- 該公司通過公司稅作出貢獻。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程序
為了管理程序並能夠成立有限公司,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 公司名稱職稱申請(名稱負證明)
- 銀行賬戶開始
- 章程抄錄及章程文件簽署
- 繳納財產轉讓稅
- 在商業登記處登記
- CIF申請、人口普查和經濟活動稅收
- 在個體戶和普通合夥人和工人制度中註冊
- 留言簿請求
負名稱證明
為公司指定的化名與另一個現有的化名不一致,這是一個認證項目,將提交用於此官方實例處理的文件,並按優先順序選擇最多五個名稱。
根據皇家法令 3/158 的規定,允許的名稱有效期為 2008 個月; 當這個任期結束時,必須重新組織,當不超過 6 個月時,從那時起它將被明確地拒絕。
銀行開戶
當您已經擁有面額憑證時,您必須前往銀行機構以註冊公司的名義開立賬戶,您必須在該賬戶中繳納成立公司所需的最低資本,相當於 3.000 歐元,相當於有限公司和公共有限公司 6.000 歐元。
公司的付款必須至少是商業協議中規定的金額的 25%,而有限公司必須支付設立的總金額。 銀行實體將是提供必須在公證人面前攜帶的憑證的財務和組織實體; 公司剩餘的錢必須逐步支付。
制定章程
法規是要在社會上處理的措施; 名稱、公司宗旨、股本、註冊辦事處、每個合夥人的參與製度等。 有必要安排一名金融法律專業人士來轉錄它們或將它們與公證處聯繫起來。
您必須去公證處簽署公司的章程文件,這是最昂貴的程序,但沒有這份文件,在商業登記處註冊公司是不可行的。 為此,必須出示銀行證明、商業登記簿、章程和每位股東的身份證件。
在商業登記處登記
有限公司必須在公證人同意公司成立文書後的1個月內進行登記,有限公司必須在2個月內進行登記; 商業登記處將是法規中建立的社會住宅的便捷登記處。
親愛的讀者,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關於開辦企業時的商業登記流程,我們誠摯地邀請您閱讀我們關於 開辦企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