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工辭退及其要求

簽訂勞動協議時,必須遵守用人單位的指示; 否則會暴露在 因曠工被解僱,有必要了解本文將詳細介紹的不同點。

因曠工而被解僱 2

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所產生的後果。

曠工解僱

曠工可以理解為違反入職時訂立的法定合同,在一個工作日內缺席或放棄其在公司或協會所履行的職務及其專業職能。 這種缺席可能有道理,也可能沒有道理; 否則,就是不合理的勞動力遺棄,可以產生 因曠工被解僱.

勞務解僱是指雇主因勞動性質的原因與其員工簽訂工作協議,無論是由於當月合理缺勤的累積,由於無故曠工或公司內部的嚴重失敗。 雇主有權通過合法途徑決定其勞動合同的期限。

如果採取措施是因為它間接損害或損害其他員工的工作場所或環境。 在西班牙,根據對工人的皇家規定,可以根據第 49 條適用兩種類型的解僱: 客觀的,出於員工無法控制的原因,他有權每年工作 20 天,最多 12 天工資並要求提前 15 天通知。

集體,由合同一方的嚴重和過失的行為所產生,不要求賠償合同損失或事先通知; 紀律處分,公司欲解除合同但無故解除,宜達成和解,口頭揭露解除合同。

在公司內部,有不同的部門履行特定的職能。

例如人力資源,要了解更多關於這些部門的信息,我們建議閱讀 公司的部門。

要求反映 曠工

在能夠進行曠工解僱的要求範圍內,它指的是在法律框架內的合規性。 在西班牙,多年來對其進行了修改,為員工提供了靈活性和福利,但它並沒有逃脫公司內部員工存在不合理的文章,可以詳細說明以下內容:

  • 當因曠工被解僱擾亂工作日時,因為它是在團隊努力下進行的。
  • 曠工是連續產生且無正當理由或連續一個月內造成公司內部損害的曠工。
  • 指當月的缺勤時,並不是只說每個期間的01-30,也可以指,例如20月20日-XNUMX月XNUMX日; 在此期間,可以計算因故缺勤或無故缺勤的次數。
  • 根據 RDL 52 年第 2020 條,員工必須每周平均工作小時數,即使是合理但不連續的缺勤也是如此。
  • 連續兩個月達到 20% 的工作時間,前提是前 5 個月的考勤失敗總數超過工作時間的 25%,或在 XNUMX 個月內的四個不連續期間達到 XNUMX%。
  • 由於缺勤不包括因產假產生的許可或休息、懷孕期間的問題、哺乳期、懷孕、分娩、假期、許可產生的一些危險; 工作時間發生事故; 合法罷工。
  • 20個工作日以內任何疾病復發; 超過 20 個工作日的疾病; 以社會服務或保健服務為理由的性別暴力問題; 治療糖尿病、癌症等疾病。

根據西班牙民族工人條例

這是由 1995 年皇家立法法令第 24.1 條批准的,其中提到雇主有權聯繫疾病、情況或事故的狀態,以證明和保證缺勤是正當的。 第 54.1 章規定,勞動協議將通過業主的法令達到高潮,通過基於員工嚴重和有罪的違規行為的一些解僱。

雇主義務

在勞動協議中,有工人在公司享有的權利,其中提到了合同方對其合同方的義務; 並在這些義務範圍內詳述如下:

工作完成證明

在所有終止僱傭的情況下,公司有義務提供合同的終止參考; 如果案件涉及解僱,則必須說明導致終止合同的原因,詳細說明導致雇主決定的所有缺勤情況。                

取消社會福利

同樣,根據皇家立法法令的規定,在他的工資和工作時間方面屬於他的社會福利必須按照每年工作 20 天的規定交付。 該付款必須在解僱時執行,如果在付款時不遵守,則該解僱將是不適當的,因此對員工沒有法律效力,能夠繼續履行職責並受到保護工人的法律框架。

解僱期限

最後,必須進行通知,以便能夠在日期前 15 天通知所採取措施的效果,完全不同,最後必須得到認可。 沒有這種福利並不會使解僱不可接受,但它確實允許員工要求在該期限內沒有事先通知; 如果沒有根據第 59.2 條指明營業期限,則進行退出的期限為自公司最後一次出席登記之日起一年。

工人權利

法律賦予工人在工作日方面的職責和權利,在不進行解僱的情況下,如果這些工作日是其職能缺失或缺勤的根源,則必須對其進行補償和維持,因為在解僱和支付福利的法律條款中進行。 當員工不同意雇主的估計時,他們可以前往調解、仲裁和調解服務 (SMAC) 的辦公室。

在訪問 SMAC 請求您的索賠時,他們將在填寫所需表格後為您提供所需的支持; 該機構是負責解決勞動困難的行政實體,以進行某些調解或解決,然後必須前往司法摘要中提到的更高級別。 與向法院提出要求相比,勞資調解是一種快速的方式,這一事實是在提出要求後的 15 天內進行的。

負責解僱的員工可以在事件提出之日起的前 200 天內對業務措施提出質疑,首先要做的是出示勞動調解證明,如果此程序是否定的,您可以繼續向社會法院提出索賠,以根據皇家立法法令提出意見。

質疑的依據可能是公司沒有保持工人條例或集體協議所要求的手段; 同樣,它可以受到質疑,因為解僱信中指出的事實不真實,或者不構成紀律解僱的威脅。

總而言之,每家公司都有權要求其員工遵守僱傭合同,必須事先明確描述和討論,以免在員工內部產生懷疑或分歧; 還就不遵守其工作日、工作時間和指定職能的後果提供指導。 同樣,提供僱傭合同的保障和良好的勞資關係。

所有公司都有履行職責的員工,他們的工資必須正確支付,更多信息我們邀請您閱讀 如何製作工資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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